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盘城三组团、沿江150亩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合作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居集团盘城三组团、沿江150亩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江北新区范围内涉税业绩证明(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须为项目负责人)。
三、合同范围
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对南京新居建设集团盘城新居三组团项目、沿江150亩项目(蓝海雅苑小区)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鉴证,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提供咨询、鉴证服务。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充分勘察现场,考虑一切因素,为本次服务工作提供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制作费、材料费、税费等费用)后期不作任何调整。
最高限价:320000 元。
五、服务期
服务期:合同签定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六、付款方式
出具经招标人认可的专项鉴证报告后一次性付清。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
请报价人将投标报价文件胶装、密封后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前送至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居大厦12楼B座1202室),超过该期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雷工 电话: 5864127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