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B地块、锦艺街、盘英街等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重新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1 10:35:15

南京新居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B地块、锦艺街、盘英街等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合作单位。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用地面积(平方米)

 

 

长、宽(米)

 

 

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B地块、

 

 

盘城街道

 

 

127906

 

 

 

/

 

 

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

 

 

顶山街道

 

 

52885

 

 

/

 

 

润泰路、小外江路

 

 

沿江街道

 

 

 

30473

 

 

润泰路:长约712米,宽24米 小外江路:长653宽24米

 

 

 

桃湖路北侧半幅路、桃湖北路

 

 

盘城街道

 

 

 

15257

 

 

桃湖路:长790.386米,宽16米 桃湖北路:长267.91米,宽16米

 

 

 

 

锦艺街、盘英街

 

 

盘城街道

 

 

27190

 

 

锦艺街,宽32米,长经609米;盘英街,宽18米,长约404米。

 

 

兴新路(浦镇大街-吉庆路)建设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顶山街道

 

 

 

10619

 

 

长294.659米,宽40米

 

 

2.招标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缴费证明原件并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的(2021年11月-2022年4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业绩,所提供的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否则视作未提供。(提供合同、评估报告复印件盖公章,时间以报告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确保所编制的研究成果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合同范围

1.提供符合评审要求的编制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2.工期:合同签定后接招标人通知10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通过评审。

3.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出具对应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上述合同范围内相关工作及要求的一次性包干价(含地质灾害调查费、勘察费、编制费、人工费、材料费、评审费、会务费、税金等费用),后期不作任何调整。盘城镇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B地块最高限价为50000 元;丁圩小区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最高限价为50000 元;润泰路、小外江路最高限价为20000 元;桃湖路北侧半幅路、桃湖北路最高限价为20000 元;锦艺街、盘英街最高限价为20000 元;兴新路(浦镇大街-吉庆路)建设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最高限价为20000 元。

五、付款方式

各项目编制成果通过评审后一次性付清相应款项。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合价)者为中标人,若投标总价相同,则以资格审查中提供的业绩较多者排名优先。

请投标人将投标报价文件胶装密封后于 2022年5月16日(当日)上午10时 30 分前送至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高科一路2-2号新居大厦B座1207室) ,超过该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联系人:雷工 电话:5864127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2022051110364015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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