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作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居集团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2.项目地点:江北新区
3.招标内容:保险服务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次招标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2019年以来承保过10家以上百万以上员工补充医疗综福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次保险服务所制定的保险产品详细服务内容及服务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提供详细的产品服务方案)。
10.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投标,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三、合同服务范围
本次保险服务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险责任需包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国家工伤标准)、意外医疗、门诊急诊、住院医疗、猝死以及重大疾病责任。
2.被保险人无等待期,门慢、门特人员名单无需单独备案。
3.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既往症及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责任。
4.开通线上理赔功能,300元金额内的免收单。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需充分踏勘现场并考虑一切不利因素,所有为完成服务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不调整。
2.本项目服务费控制价为15万元。
六、服务期及其他要求
服务期: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合同服务期满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就双方意向续签服务合同,具体需求及价款双方另行协商。
七、付款方式
按实际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执行。
八、评标办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
得分最高的报价者为中标人。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后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10 时00 分前送至新居大厦12楼B座1207室,超过该期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
联系人:李工 电话: 5864127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