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盘城新居四组团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侨谊河东侧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 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发布日期:2020-11-26 12:11:35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盘城新居四组团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侨谊河东侧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合作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城新居四组团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侨谊河东侧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

2.项目地点: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沿江街道

3.建筑面积:盘城新居四组团项目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侨谊河东侧项目建筑面积约15.9万平方米。

4.招标内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住宅类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8月-2020年10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合同内容

1.收集相关资料,现场踏勘了解项目及周边区域概况。

2.开展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核查方案。

3.组织验收监测核查工作。

4.编制满足验收要求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5.组织专家论证会,取得验收意见。

6.形成验收报告、公示、登记相关信息并建立档案。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需充分勘察现场,考虑一切不利因素,利用施工现场现有条件完成合同内容。所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次报价为上述合同内容的综合报价,包含验收监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费、会务费。后期不做任何调整。最高限价为160000.00元。高于限价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结算方式:总价包干。

五、工期及成果要求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合同内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含评审、公示)。

六、付款方式

合同内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网上公示后一次性付清。

七、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请报价人将投标报价文件装订密封后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10 时 00 分前送至北园大厦12楼B座1207室,超过该期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5864127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26日

附件下载:2020/1126/20201126121434944.doc

                         202011261214341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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