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新居集团资产评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0 15:35:53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资产评估咨询服务合作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北新区

2.招标内容:资产评估咨询服务(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出租房产租金价值评估)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投标人须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8月-2020年10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合同服务范围

为确保公司国有房屋租金顺利出租,以及国家会计准则房屋价值公允计量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等行业准则、规范,按照委托方要求,对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公允价值及租金价值进行评估,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四、服务标准

评估服务机构应对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公允价值及租金价值等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提出资产评估价值,并提供评估全套材料,包括《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资产评估报告附件、《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说明》等;评估报告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必须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等要求进行编制。我方对评估方法、技术、文档等提出合理意见的,评估机构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五、服务成果验收标准

资产评估程序执行按照评估准则履行到位,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报告》要求编制资产评估报告,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材料不缺漏项,租金评估价值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公允符合市场客观实际水平。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需充分踏勘现场并考虑一切不利因素,所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费,专家费,咨询费等一切为了完成本次招标人所需服务的相关费用)。

2.本项目服务费控制价(折扣率)为20%,高于20%的投标折扣率将不予认可(详见本公告报价说明文件)。

3.结算方式:按招标人任务单和投标人投标折扣率按实结算。

4.投标折扣率为固定折扣率,后期不因任何情况调整。

七、服务期

服务期:2年。

八、付款方式

服务成果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凭招标人任务单和投标人投标折扣率按实结算。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报价分(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分。

服务方案(40分)

优秀:40分,良好:30分,一般:20分,差:10分,无不得分。

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5分,满分10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后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10 时00 分前送至北园大厦12楼B座1201室,超过该期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李工 电话: 5864127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20201120033648560.doc

2020112003364914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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