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企业净资产审计报告编制的合作单位。
一、审计对象
1.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三、合同范围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的真实状况以及损益审计调整对净资产的影响。
2.工期: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3.具体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清查材料核实。主要是对该公司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公司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材料的核实工作。
②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单位截止2020年5月31日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
③资产实物盘点抽查。主要是在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的盘点抽查、核实。
④财产损溢的核查。主要是对公司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审计意见。
⑤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按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净资产审计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对净资产结果的审计意见,审计情况具体说明,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等。
四、报价要求
承包人需自行勘察现场,考虑一些不利因素。本次投标报价为上述相关工作要求的一次性包干价(含编制费、会务费等费用),后期不做任何调整,最高限价为380000.00元。
五、付款方式
提交编制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
请报价人将投标报价文件装订密封后于 2020年7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前送至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高科一路2-2号北园大厦B座1202室) ,超过该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58641272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