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直管企业之一,由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更名成立,主要负责整合江北新区保障房建设资源,从事承担新区保障房开发建设、危旧房改造、持有型资产的管理等职能。
一、招标内容
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
二、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从事广告设计、文化传播等相关行业的公司;
3.有房地产行业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成攻案例。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4月16日11:30分前
四、设计要求
1.作品设计风格简洁大方,有视觉冲击力,醒目易识别,有深刻寓意,突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及行业特性。
2.设计作品中VI视觉识别系统应包含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标志与中文全称、简称组合(横式、竖式)。
3.投标单位可同时提交多VI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
投标者须在2020年4月6日11时30分前提交《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设计报名表》,《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设计承诺书》;
投标者须在2020年4月16日11时30分前提交《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Logo设计方案》:
1.《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设计报名表》
投标单位填写《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设计报名表》是参加征集活动的必备程序。表中填写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在征集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信息与事实不符,递交的征集作品无效。
2.《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设计承诺书》
投标单位必须签署《南京江北新区VI视觉识别设计承诺书》。
3.《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Logo设计方案》
Logo设计方案,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网格图)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须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六、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按投标公告要求时间,将相关的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送达南京江北新区高科一路2-2号北园大厦12楼A座1201室,联系人:李工,电话58641272
七、评审
1.投标人按招标人通知须在2020年4月18日到达南京江北新区高科一路2-2号北园大厦12楼A座1209室评审现场并向评审人员阐述所提交作品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2.评审:招标方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前5名作品。
八、中标
1.中标固定价:人民币12万元整。中标费用包括不仅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服务所需的调查费、劳务费、研究费、会务费、评审费、咨询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入围补偿:经招标人评审,对排名2~5名的设计方案且非中标单位设计的,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若2~5名有同一单位设计的方案,仅对其中一个方案进行补偿,不进行迭加补偿。对未进入前5名的方案,招标方不向投标单位作任何补偿。
补偿标准为:第2名2万,第3~5名各1万。若出现第1名与第2~5名为同一单位时,后续排名不再递增。若出现第2名与第3~5名为同一单位时,也不进行迭加补偿,后续排名也不进行递增。
3.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3.1基本要素系统:logo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辅助图形、专用印刷字体及前述内容组合规范等;
3.2应用要素系统:名片、信封、工作牌、档案袋、纸杯、合同书封面、传真、红头文、PPT、接待区域集团办公楼层的导视及公共区域的宣传应用等;
3.3其他:配合甲方进行视觉识别的注册工作。
九、保密约定
1.无论投标单位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投标单位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2.投标单位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征集招标方存在任何关联。
十、 作品处理
所有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一、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应征承诺书》的相关约定为准。自评为入围作品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招标方所有。招标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二、签订合同(具体内容见合同)
十三、其他说明
1.招标方拥有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VI视觉识别系统的最终决定权。
2.招标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件:
1.报名表
2.承诺书
3.招标文件
4.设计说明